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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守好,更要传承下去 ——福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侧记

添加时间:2019/8/6 9:55:11    点击数:3203    作者:郑雨桐    来源:闽东日报




    在福鼎法院,一条10米长的走廊里,记录着福鼎法院历史的照片墙一张张铺叙开来。其间一张照片上女法官与学生成群席地围坐、漫谈交心。


    照片上的女法官正是64岁的耿鼎生,她是福鼎法院原少年庭第一任庭长。“从少年庭到现在的家事审判庭也已经历了三代人、三块牌子了。这里面凝聚了几代人的初心。要守好,更要传承下去。”耿鼎生说。


    耿鼎生口中那个小小的法庭,到底沉淀了多少历史痕迹?


    不放弃每一个孩子 

    1995年,第一块少年庭的牌子交到了耿鼎生手里。她开始集中审理辖区内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。


    当时,耿鼎生曾遇到一起案件:小王原本乖巧懂事,家中有一个常年体弱多病的父亲,一个离家不知所踪的母亲,两个年幼的弟妹。在他十二岁时,母亲突然带走了两个弟妹。从此以后,他学会了混社会、学会了满足虚荣心、学会了抢劫……


    “因为缺少家庭关爱,你错入迷途,也给自己的家带来了伤害。今天你父亲也在场,我们都希望你能认错认罚、改过自新。”法庭辩论终结时,耿鼎生对着小王谆谆教诲。小王最终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。


    “不放弃每一个孩子,不错失每一个教育的机会。”扎根在耿鼎生心中的是“寓教于审,惩教结合”的审判要旨。她们始终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着重在庭前、庭中和庭后三阶段下功夫。


    庭审前,用脚步丈量法官与被告人之间的距离,探究案件实情、犯罪根源。庭审中,发挥庭审主战场作用,利用亲情、友情的催化剂加速那些迷途的少年勒马回头、伏法认罪。庭审后,与少年犯本人、家庭、学校、工厂、居委会、派出所联合签订《帮教协议书》,用一次次的回访帮教走入孩子们的心中,根据 “被告人情况调查卡片”,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、回归社会。


    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都需要教育、引导、帮助,其间凝聚了耿鼎生一代人一丝不苟的心血。她们把少年庭的牌子打造成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。


    只有家庭和谐 孩子才能健康成长 

    2010年,耿鼎生脱下了法袍,告别法官生涯,但少年审判之路还在延伸。


    “只有家庭和谐,孩子才能健康成长”这是法官陈雪仙经常说的一句话,而解决之道就在那婚姻家事审判庭的牌子—— 一块于2012年6月被新挂在少年庭旁边的牌子。


    一次,陈雪仙开庭审理陈某和朱某的离婚纠纷一案。妻子陈某要求离婚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“家暴”,可为了孩子她隐忍多年。


    “我打的是我老婆,怎么了?”丈夫朱某明显抑制不住自己的怒火,甚至于理直气壮地冲向原告席想要当庭抽打妻子。


    “老婆是用来疼的,不是让她觉得疼的……孩子只有在正常的家庭里才能健康成长。”合议庭上,同样作为男性的人民调解员对着朱某说道。


    开庭时,两人年仅7岁的孩子被书记员带到了法院的心理咨询室内,“知心姐姐”正在进行心理疏导……另一头,朱某终于还是答应离婚。


    构建反家暴联动机制,强化合议庭教育实效,这些是福鼎法院在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机制、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益尝试。对内,她们根据制定的《福鼎市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暴力部门工作职责》,明确分工。对外,她们联合检察院、司法局、民政局、市妇联等部门,用一双双手保护每一个家庭、关爱每一个孩子。


    家暴仅是离婚的症结之一,为了进一步化解家庭矛盾的“千千结”,陈雪仙一代人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“三字经”——察、活、导,即判前洞察明理、判中灵活解调、判后疏导教化。


    陈雪仙一代人的初心,也全在那三字之间,赓续传承。


    将家事纠纷的伤害降到最低 

    新时代的奋斗,是传承改革精神的征程。在2013年8月,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福建省首家家事审判庭在福鼎法院挂牌成立,归口审理涉少、涉妇、涉家刑事及民事案件。


    十年前,李某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当时,李某的孩子尚小。妻子袁某一直骗孩子父亲是一位在外拼搏的慈父。可眼看出狱时间快到了,袁某开始担心孩子,担心她不能接受这个“慈父”,接受这个弥天大谎,于是权衡之下向法院诉请离婚。


    “如果现在告诉她真相,我怕她会崩溃……”袁某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完。法官吴丽云听完上前安抚袁某,又看了自己的肚子,里面也有孩子。


    吴丽云委婉地将袁某的话转述给李某,“孩子现在上了高中,正处于关键时候,不妨先给她们一段时间,你出去以后也努力挽回亲情……”吴丽云补充。


    最终李某为了孩子妥协了。“那裁判文书里能不提他曾经被判刑的事实吗?”袁某在得知李某同意离婚后支支吾吾地问道。随后根据她的申请,吴丽云向其发放了一份《离婚证明书》。


    出具《离婚证明书》,保守婚姻里的秘密;颁发“人身保护令”,保护婚姻里的弱势群体;出台《家事案件子女档案登记制度》,关爱每一个成长的孩子……近年来,家事审判庭持续创新“3+2”审判工作模式,将“察、活、导”三步工作法贯穿审判始终,同步衔接家事调查员制度、心理辅导制度,努力将伤害降到最低。


    也因为努力,她们先后将“全国青少年维权岗”“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集体”“全国巾帼文明岗”揽入怀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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